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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行车撞死人会被判刑?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8-30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自行车时速最多也就10公里左右,怎么可能把人撞死?而骑自行车撞死人被判刑,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让阜 哈尔滨刑辩与经济律师网庄静律师用案例来告诉你答案。

  典型案例

  2005年11月26日晚7点多,彭某骑自行车带人途经西山村附近时,因为下坡车速过快,与行人徐某发生碰撞,致其倒地受伤。彭某弃车逃逸,徐某经送医院抢救后因严重脑损伤而死亡。经新昌县交警大队事故勘查认定,彭某因交通肇事后逃逸,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3个小时后,彭某投案自首。案发后,彭某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一次性赔偿人民币3万元的协议。

  法院认为,被告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在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到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且案发后及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支付了赔偿款,根据其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亦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律规定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客体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所以,只要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有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产生了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就足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不论肇事车辆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所以说,骑自行车如果违反了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事故的也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原标题:【以案释法】骑自行车撞死人,也会被判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