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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知情权的权利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9-26

  知情权,即金融消费者具有获取真实信息的权利,包括要求公开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一定信息的权利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得各类信息的权利。知情权是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大致分为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知情权、对交易过程的知情权、对监管政策和信息的知情权、以及对相关金融知识的知情权。

  金融消费者,是指为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公民个人或单位。金融消费者保护是有第三方力量干预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在金融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的消费者得到利益上的上升,从而实现金融消费的公平和公正。

  金融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随着国内居民金融财富不断增加,消费者与金融机构联系日趋紧密。然而,金融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权益及其保护却一直被社会各界包括金融业经营者和消费者所忽视。

  但是在金融市场上,金融产品的发行主体与金融消费者之间往往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消费者不仅难以获得充分的信息,以对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也很难对金融市场上繁多的金融产品进行逐个分析、筛选。因此,需要依赖相关的服务机构对金融产品的发行主体进行分析,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满足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例如,金融评级机构,通过高质量的评级分析避免因信息不充分而使金融消费者遭受损失。

  作为金融机构而言,应当有责任向金融消费者提示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金融市场的风险以及及时通知和提醒金融消费者有关重要事项,比如金融机构在某项规定出台前,应当征求金融消费者的意见或者举行听证会,并予以公布。

  在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普遍缺乏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更需要准确无误地向金融消费者介绍并提醒金融消费方面的权利、义务和风险。金融机构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和渠道,向金融消费者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如果只是一味地促销基金等金融理财产品,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属于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