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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险:精神损害抚慰险三种情况不赔钱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04

  不少省市已经陆续启动商业车险改革,还有对行业示范条款修订,如综合商业保险。其中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附加险中有精神损害抚慰险。新车险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险,有三种情况可以免除责任,不赔钱。接下来哈尔滨刑辩与经济律师网为您一一介绍。

  精神损害抚慰险,三种情况不赔钱

  按照新车险规定,车主在购买商业车险时,可以自愿选购一款新的附加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精神损害险是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附加险,已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车辆可以购买这款附加险,且该保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发生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免除责任。

  首先,根据被保险人与他人的合同协议,应由他人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次,未发生交通事故,仅因第三者或本车人员的惊恐而引起的损害。例如,司机李四采取急刹车避免了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并未对路人张三造成任何身体伤害,但张三还是被突入其来的情况吓出一身冷汗,这种情况张三是不能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赔偿的;第三,怀孕妇女的流产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以外的。

  相关内容:

  问: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三者人员死亡,三者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能赔付,三者险条款约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除外责任;如果投保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条款,可以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问:王大妈养了一条宠物狗,平时视为自己儿女,一天晨练时被过往的机动车撞死,王大妈悲痛欲绝,除要求肇事司机赔偿1000元狗款外,还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000元,请问如果肇事车辆承保了商业三者险,并附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对于王大妈要求的精神抚慰金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付?

  答:不赔付,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的保险责任约定:只有造成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受害人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保险公司依据法院判决及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因此本次事故对于小动物的死伤,不赔偿精神抚慰金。